王红燕律师: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特委会委员、法律工作组委员,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常务理事、法律顾问;欧洲特许经营联合会访问专家、比利时特许经营协会访问专家。曾在西班牙昂博普亚公司受训特许经营课程,深谙特许经营管理模式和法律的应用,曾参加国务院《特许经营条例》的意见征询工作,担任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培训指导师;担任浙江省直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第二届中国购买海外特许品牌法律主讲人。
2007年4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作为浙江省WTO与涉外专业人才赴欧盟首都布鲁塞尔参加培训。旅欧期间,在布鲁塞尔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深入了解了跨国公司基本法律服务以及欧盟基本法,访问了慕尼黑欧洲专利局,与欧洲知名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同时与欧洲其他各大城市所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协作关系,其中包括罗马、科隆、卢森堡、巴黎、慕尼黑等欧洲中心城市。
2007年评为浙江省直优秀律师(浙江日报公示)。
其他方面主要执业经验:
唐季礼诉杭州某报、成都商报、新华日报、新浪、搜狐等名誉侵权案件(涉案标的860万)第一被告代理人;
代表杭州奔驰S600点火模块问题集体与德方交涉;
成功辩护许建跃故意杀人案件死刑改判死缓(新华社浙江省分社报道);
成功辩护兰溪中学生杨静强中考前故意杀人案件(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跟踪报道、金华电视台新闻报道)。
发表论文:
《简论特许经营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发表于《律师实务研究》
《简论超市收取通道费是否构成商业贿赂》发表于《连锁》
《音像制品著作权案例评析》发表于《律师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