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燕律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3年1月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浙江省直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省直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优秀律师。浙大城市学院客座教授。担任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特委会委员、法律工作组委员。浙江省连锁经营协会常务理事、法律顾问。曾参加国务院《特许经营条例》的意见征询工作,担任浙江省中小企业局培训指导师。欧洲特许联合会、比利时特许经营协会访问学者。第二届中国购买海外特许品牌法律主讲人。参与全国、省内外多项知名连锁品牌的特许体系构建。多年来对连锁业务关注,在全国连锁与特许业务方面走在全国前列。首届江浙沪三地知识产权律师研讨会发起人与演讲人之一。
2007年4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作为浙江省WTO与涉外专业人才赴欧盟首都布鲁塞尔参加培训。旅欧期间,在布鲁塞尔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深入了解了跨国公司基本法律服务以及欧盟基本法,与欧洲各大城市所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协作关系,其中包括罗马、科隆、卢森堡、巴黎、慕尼黑、布鲁塞尔等欧洲中心城市。2006年、2007年在《律师理论与实务》发表文章数篇。2008年随团考察美国特许市场。
现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国际分销、国际投资。
承办知识产权类案件:
1、北京天中文化案件诉浙江某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
原告撤诉,被告胜诉(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诉浙江某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
原告撤诉(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3、浙江某有限公司诉广东詠声唱片有限公司确认不侵权之诉
原告撤诉、和解(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4、吉米与宁波某集团著作权争议(和解)
5、日本株式会社フジクリエイティブコーポレーション委托动漫作品《幽遊白書》中国区域盗版情况市场调查
其他方面主要执业经验:
唐季礼诉杭州某报、成都商报、新华日报、新浪、搜狐等名誉侵权案件(涉案标的860万)第一被告代理人;
代表杭州奔驰S600点火模块问题集体与德方交涉;
成功辩护许建跃故意杀人案件死刑改判死缓(新华社浙江省分社报道);
成功辩护兰溪中学生杨静强中考前故意杀人案件(浙江电视台经济生活频道跟踪报道、金华电视台新闻报道)。
发表文章:
1、《how to set up franchise business in China》发表于欧洲《Distribution》杂志
2、《the franchise biz in China》发表于欧洲《China Foreign Trade》杂志
3、《中小企业创业经营法律风险与防范策略》(《SME law risk and prevention strategy》法律出版社)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部分撰写者
4、《简论特许经营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发表于《律师实务研究》
5、《简论超市收取通道费是否构成商业贿赂》发表于《连锁》
6、《音像制品著作权案例评析》发表于《律师经典案例》
7、《美国特许市场考察记》发表于《浙江连锁》